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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必有迴響。(摘自電影:一代宗師)

2012年5月21日 星期一

2012.05.21 急診室困境

台灣健保制度的實施,讓全民的醫療可近性、可及性提升了許多許多。

然而,急診室卻也在這樣的現況之下,面臨了多重的問題。

以下將逐一討論:



問題一:民眾態度大有問題



這點與護理師的問題類似,我想是整體醫療都有這個現象。

民眾在繳納了健保費之後,經常有"付錢的是老大"的心態,

不然就是"我既然繳了錢,就應該得到『應有』的服務"的心態,

但...全民健康保險並非醫療吃到飽制度,

醫療院所以及其中的醫事人員也並非服務生,

他們付出的、提供的是醫療的各種專業,

因此民眾都應該給予基本對人的尊重,給予對於專業的尊重!



經常有陪同就醫的家屬,不耐醫師不先來處理自己家人的不舒服,

而在急診室中對著醫護人員咆嘯、口出惡言,或是給予精神壓力。

當然,以言語的方式是最常見的,其他像是動手打人、到醫院堵人的更是不在話下。



醫護人員的精神壓力、人身安全在這樣被受威脅之下,誰還願意留在急診?!



衛生署在病人對待醫護人員的態度上,實在是該著墨些了,

貼張急診室防暴力海報,截至目前為止,效益不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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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民眾不懂急診室檢傷分類



急診的檢傷分類中有五級,根據急診醫師的說法,

最危急生命的是第一與第二級!



是的,健保局的網站公告了五級急診室檢傷分類,

但一般民眾有多少人知道這個分類呢?

再者,又有多少民眾能夠由這樣的分類了解醫護人員的處理順序呢?

我想,這是衛生署應該去弄清楚的!



急診室經常有家屬對醫護人員抱怨說"怎麼那麼慢還不來看"

但,老實說,如果你的家人此刻已經危及生命,

醫護人員不用等你說都已經馬上來處理了!

還會讓病人等候,就是因為『沒那麼急』!



衛生署對此,應該進行全民的衛教宣導,

否則因為手肘擦傷來急診的,要求醫生放下肝臟破裂的病人先處理他,

這樣對嗎?請大家好好想想。

然而,小小問題也進急診室的病患,這就是下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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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三:反正急診都可以處理,大問題小問題,只要到急診就會沒問題?



台灣的急診醫療收費相較於國際各國,是非常非常非常...便宜的。

民眾也許會說"我已經繳了健保費,怎麼可以再收這麼多的部分負擔",

但卻忘了思考,急診室的最主要用途,是救命、是救急,不是24小時小診所。



檢傷分類的了解後,衛生署應該要教導民眾對於基本身體不適的處理,

簡單的小外傷不見得要到急診室、因為小感冒的發燒頭痛也不見得要到急診室,

很多問題,應該先從基層診所看起,而非直接跑到醫學中心急診室報到。



急診室病人多、病菌多,相對衍生就是『危險多』,

只是病人往往沒感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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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四:商業醫療保單,急診室滿六小時給予給付



曾聽聞有某病人一個月掛了三次急診,

病因是頭痛,但這病人進了醫院便不停的看著手表,

醫師每回都把該做的檢查做了,但總查不出原因,

然而,最特別的事情發生了,當病人在急診室呆滿六個鐘頭後,

頭痛立即不藥而癒,醫師開立處方證明後便回家休息去。



上述這位某病人,究竟是假頭痛為了詐領保險金呢?

還是一開始真的頭痛,但後來為了要cover部分負擔,

只好硬是要留到六個鐘頭才願意離開醫院呢?

這點就不得而知了,因為病痛是主觀的,

並非醫師說你沒事了可以回家,病人就得一定要回家。



以下,我們以『人性本善』的角度,不討論第一個詐領保險金的可能,

僅以第二點為病人出發角度做討論。



商業保險的急診給付,近年來多是在急診室待滿六個鐘頭後即可領取給付。

這樣的規定之下,許多病人在六個小時未滿之前總是不願離開醫院,

因為他們商業保險給付可以cover急診的部分負擔。

然而,急診室的目的在於救急與救命,真正緊急的病人,

六個小時早就送進病房或是手術室了,根本不會還留在急診室紛亂的環境中。

換言之,你還一直被放在急診室,就是沒那麼急!



在許多國家中,會痛不會死的病人,在急診室通常都得等待,

因為醫護人員得先處理"不處理會馬上危及生命"的病人。

各位小老百姓們,這才是急診的用意,請大家切記!



well...要來討論保險公司的主管機關---『金管會』了。



金管會對我說,醫生沒辦法把關好第一線,是醫生的問題。

他們說,

1. 醫生覺得病人可以回家,病人不回家,就應該加註在診斷證明上!

(OS:國人識字率差不多接近100%,醫生這樣寫你覺得病人會OK嗎?

不是回來盧你,就是用其他方式施壓吧!)

2. 醫生沒做好第一線把關工作,保險公司是受害者!

(OS:保險公司有給醫生什麼好處嗎?憑什麼因為醫師專業就必須為你把關,

今天你核准販售的保單給付標準等同於變相誘導民眾使用急診醫療,

再加上現在醫療糾紛眾多,甚至可以說這樣的保單增加了更多的防衛性醫療支出,

難道商業保險可以cover這部分的醫療支出嗎?

金管實在該好好檢討,討論停賣或是修改現行販售的醫療保單給付標準!)

3. 現在越來越多這樣的保單就是因為市場需求越來越大,

不該為了小部分在急診不願離開的小眾而剝奪大眾的需求!

(OS:六個小時的界定在急診給付裡就很奇怪了,

真要界定應該是以病人的嚴重程度或是需求程度來給付,

況且可以拖到六個小時的,多數根本不需要到急診,

這樣的保單,只是便宜行事,吸引不懂的民眾罷了!)







除了上述的問題,急診室的醫療糾紛問題也不少,

這就牽涉到內、外、婦、兒、急診、麻醉這六大皆空的問題了,

改天再一併討論醫療糾紛。





最後,衛生署應當對於急診室的各項問題著手處理,

並且對於護理人力問題徹底解決,

護理人力導致病床的不足,更進一步導致急診的過度壅塞,

都是環環相扣的!



希望衛生署加強對民眾的宣導,

全民的教育很多時候比起對醫護人員說教更重要,

衛生署,請加油吧!

希望未來我們可以不要再出現---

「小病跑急診,醫師難分身,病人不耐等,吼著打醫生」!



而讓我覺得很傲慢的金管會,

請你們也好好檢討商業醫療保單,

說不定你們停售或修改給付標準後,

保險公司的急診給付以及健保的急診醫療給付,

都會得到更漂亮的數據,都會節省更多不必要的醫療浪費。





現在病人或家屬都比醫護人員還兇,

醫護人員生命安全都要小心了,

還得幫你們的保單給付把關...

實在是很令人無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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