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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必有迴響。(摘自電影:一代宗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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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3日 星期五

2023.1.12 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二條修法歷程紀錄

物理治療師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歷經第九屆與第十屆的討論後,物理治療師法終於修正通過,通過的第十二條第二項條文如下:「物理治療師執行業務,應依醫師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但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者,不在此限。



2022年5月30日 星期一

2022.5.30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終於完成立法!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於111/5/30終於完成立法三讀!

醫療爭議處理的立法工作,遠從立法院第三屆(民國87年)的沈富雄委員提案開始,立法院第四屆(民國89年)是行政院首次提出草案版本,其後的第五屆、第六屆、第八屆、第九屆,到現在第十屆的民國111年,總共歷經了24個年頭。而從第八屆開始參與的我,到今天立法三讀,算算也十年了,這回算是難得深刻感受到了立法倡議工作者的感動。

2020年7月5日 星期日

2020.7.5 望紛擾特材差額政策之感

想寫這篇文章的想法,在腦袋裡打轉了好久了。

身為在衛生醫療政策領域將近十年的工作者,看著前些日子吵翻天的「自費差額上限」政策,想想這些年下來政策討論的理性與情緒轉變現象,實在是五味雜陳。

健保署經過長時間、多場會議的討論後,推出了八大類,共352種醫材差額給付項目的差額訂出天花板。於是引起了醫界的群起撻伐,在短短的兩三天之內,醫界社群沸騰,相信健保署萬萬沒料到,竟然會變成連總統臉書都對此事發文...

邊看著健保給付醫材的差額要不要訂上限吵架,邊走在綠意盎然的阿里山間,真不知道該是悠哉還是該憂心。小小的一個島嶼,承載著許多的美麗與憂愁。

以下僅為筆者觀察與心得之自我紀錄。不喜勿入。

2019年3月21日 星期四

【筆記】美國藥品專利舞蹈制度

前一篇介紹完我國「西藥專利連結制度」後,本文將針對美國專利舞蹈制度進行說明。

美國針對化學藥(原廠藥vs學名藥)與生物藥(原廠藥vs生物相似性藥)有兩種不同的專利保護機制,前者是「專利連結(Patent Linkage)」制度,後者則是「專利舞蹈(Patent Dance)」制度。專利連結制度早在1984年就建立,專利舞蹈制度則是近代的2009年才有。而這兩個藥品專利的規範分別建立在不同的法規中,專利連結建立在美國藥價競爭與專利權期間回復法(Drug Price Competition and Patent Term Restoration Act, 又名Hatch-Waxman Act),專利舞蹈則是建立在美國生物藥品價格競爭與創新法(Biological Price Competition and Innovation Act of 2009, 簡稱BPCIA)。

美國的藥品專利連結制度與我國的西藥專利連結制度大致相似,因此本文以專利舞蹈為主要內涵。

2019年3月18日 星期一

【筆記】西藥專利連結制度

一年多前,曾針對《藥事法》專利連結制度寫了一篇修法筆記,最近紛紛擾擾的,卻是生物相似性藥品是否納入專利連結制度的爭議。但,這個部分留到下一篇文章再來談,本文主要先針對目前藥事法的專利連結制度予以說明。

106年12月29日《藥事法》專利連結制度三讀通過。
時至今日,目前專利連結制度尚未上路。

目前的西藥專利連結制度建構在藥事法之下,以新增第四章之一「西藥之專利連結」,共計20個相關條文,另在其他章節配合增訂2個條文。

專利連結,簡單來說就是過這套機制,將專利侵權和藥品許可證核發的行政流程進行連動。若有侵權,則停止「核發」許可證給學名藥廠,但暫停時間12個月一到,無論侵權訴訟的判決結束沒,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只要審查完成,依然會將許可證發給學名藥廠。


(西藥專利連結制度架構圖,筆者自行繪製)


接下來,針對這個機制做比較詳細的說明。

2018年1月8日 星期一

2017年末,《藥事法》專利連結制度修法筆記

106年12月29日,《藥事法》專利連結制度條文三讀通過。

當天與隔天,王明鉅醫師在個人臉書上針對此事提出評論,其中更提及《藥事法》中專利連結制度所傷害的不只是國內藥廠,更是全國人民。評論裡提及藥業、健保,與民眾的影響。107年1月1日,王醫師更以新年新希望提出希望專利連結制度能有再修正或一直不施行的可能,其中亦提到該法只花三天就從委員會衝出立法院大門。

委員會審查到三讀通過,三天?!有可能嗎?!
於此,筆者針對修法歷程之觀察,撰寫本文,提供關心本議題的看倌們另一個視角參酌。


2018年1月3日 星期三

2017年末《醫療法第82條》修法筆記

『醫療法第八十二條』的修法討論,早已經紛擾多年。遠至民國94年現任行政院長賴清德在擔任第六屆立法委員時,就已提出為配套醫療去刑化以及醫療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醫療糾紛處理及補償條例」草案;當時亦有沈富雄版本。94年到106年,十多年來,醫界對於醫療糾紛的困擾顯然未解,以至於第九屆第三會期再次捲土重來。

對於三讀通過條文本身已有許多專業評論,在本文不深入討論,以下僅針對筆者所知所見之簡要紀錄,如有錯誤,歡迎指教。(文長,慎入)

2016年2月4日 星期四

《病人自主權利法》三讀通過...

民國104年12月18日,《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三讀通過!

這篇文章擱置了很久,很久。
也許是因為需要更多的距離和冷靜後,才能再回頭來,好好書寫關於這個法案的三讀感想。畢竟這是一個看起來會影響很小很小部分的人,但卻是一個價值選擇相當重大的政策。

《病人自主權利法》除了是一個重大法案,其實對於我思考『死亡』這件事,提供了一些不同的視角與想法。「好死」說來簡單,但是當我們真的要結束生命的時候,尤其是可以決定「要」或者「不要」結束生命的時候,實在是要考慮好多、好多、好多......

2015年11月21日 星期六

《病人自主權利法》倉促出委,真的好嗎?

本文想紀錄的,是《病人自主權利法》在委員會程序上的倉促...


根據立法院國會圖書館中「立法院法律提案審議進度系統」所顯示:


9月23日為大體詢答,最後在有立委提出應先針對新法案召開公聽會的要求下,於10月7日上午召開公聽會。公聽會中有專家學者提出對於該法的一些質疑,但下午的審查仍然在並未逐條討論的狀態下,直接保留朝野協商送出了委員會。

2015年11月5日 星期四

《病人自主權利法》理念好,但你確定制度設計都沒問題了嗎?

近來有立委提案一個類似消極安樂死的法案,而我會說是消極安樂死,主要是符合該法案的病患,將因為「不作為」而導致死亡,當然,到底在學理定義上是否為此,我沒打算深究。但他們堅持,這個法案所創造的制度與安樂死『毫無關係』!這個法案名稱叫《病人自主權利法》。另外,日前有網站對該法案發起連署支持,本來是不以為意,但看著許多醫界的朋友因為理念認同而紛紛加入連署並轉發訊息,連番洗板後,我實在是誠惶誠恐呀...

姑且不論到底是不是安樂死,我先說,「好死」這個理念我百分之一百萬地支持,但執行程序上總是要設計好,否則解決了一小群人的問題,創造了一大堆問題(比如說家庭糾紛、醫療糾紛...等),屆時到底能不能好死,就會很難說...而如果你認真的想好死,而不是只有理念上想好死,那麼請仔細看看草案條文,試想一些情況便會發現問題了...

2015年6月10日 星期三

【電影】看上去很美:小紅花---誰說一定是只有我壞掉了!

《看上去很美:小紅花》電影海報


影片年份:2006 
出品國:China/Italy 
發行商:澤東電影 
語言:Mandarin 
色彩:Color 
音效:DTS
導演:張元 Yuan Zhang 
編劇:王朔 
演員:
董博文  ............方槍槍 
寧元元  ............南燕 

===以下心得涉劇情,慎入囉===以下心得涉劇情,慎入囉===

2014年12月25日 星期四

健保代位追償強制車險合情合理!

今天我想說的是柯媽媽近年來針對「全民健康保險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強制車險)代位追償傷害醫療費用」的事情。

大家對於買車要投保強制車險,都早已經是習以為常的事情。
而這一切,要感謝催生強制車險的重要推手---柯媽媽。
大家上網google一下,很容易可以找到關於柯媽媽的事蹟,在此就不贅述了。

此議題主要涉及的兩個法規如下:
法源是依據現行(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該保險給付『傷害醫療』、『殘廢』與『死亡』三部分。也因此,再依據(2)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十五條指出「保險對象發生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保險事故,本保險之保險人於提供保險給付後,得依下列規定,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一、汽車交通事故;二、公共安全事故;三、其他重大之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

2014年6月23日 星期一

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

關於324行政院強制鎮壓驅離...

* 閱讀前聲明:如果你反對318學運、也支持昨晚警察鎮暴,
本文建議就不用看了。正反論戰已夠多,無謂的口水戰就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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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這就是我們選出來的總統。大人們,你們看見了嗎?

如果你懂兩岸服貿協議的黑箱流程與內容,
你會知道江宜樺根本就是來做做樣子,因為絲毫無視於訴求。
如果你懂兩岸服貿協議的黑箱流程與內容,
你會知道馬英九的回應其實跟沒回應是一樣的,
上電視挑播離間而已,國際記者會還不敢多接受外媒提問,
而且還能夠唬住那些以為馬政府就是會保護人民的人們。

2012年7月15日 星期日

2012.07.16 生活有感---台灣人的品德教育與文化水平應該到什麼程度?!

我自己還沒去過對岸的中國大陸旅遊

但身邊朋友們去過的回來都說整體環境上還是台灣好

並非中國大陸的硬體設備不夠先進

而是不同國家的文化與生活習性差異



然而台灣人的文化態度衛生等教育是否真的臻至完美了呢

我想距離美好仍有一大段路要走



以下便是三個有感的生活故事







故事一、速食店的飲料杯



中國大陸近年來引進服務業的以客為尊

雖不多但也偶而耳聞在對岸受到不錯的服務待遇

不過這也扯遠了

我要談的並非服務

首先要說的是基礎的生活教育態度



已經不是頭一回

我到過幾家不同的速食店

大家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

應該也習慣了速食店用餐完畢後的自助收拾

然而現在飲料杯堆在垃圾箱上的情景卻越來越常見

我也曾經為那些飲料杯的使用者找過理由

也許是要丟棄的時候正好店員把垃圾袋拿去清理了

也許是趕時間所以索性將飲料杯放著就走了

也許是他有什麼難言之隱不方便處理垃圾

之類的



但說穿了

好好把垃圾處理好

其實不難

也是小學教育就開始教導的

不是嗎



除此之外

很奇怪的現象是

往往垃圾箱上出現了一個飲料杯

接著就會繼續出現兩個三個四個好多個

這是我們的文化教育所教導出來的嗎

我認知裡的台灣社會不該是這個樣子



而這些種種

也令我想起許多去過大陸的朋友幾乎清一色都告訴我

他們認為大陸民眾的衛生教育習慣還有待加強

看看著速食店裡垃圾箱上雜亂的飲料杯

台灣人也許也還需要再多教育...?



故事二、新書發表的背對者



其次有感而發的議題呢

則是尊重



那天在逛書店時無意間發現下午有個新書發表會

發表會的舉辦地點有著三四排的座椅

上面有著大人小孩男女老少各自閱讀著喜歡的書籍



發表會開始前

書店負責的人曾經用麥克風廣播了活動主題

招攬對這本新書對這位作者有興趣的民眾

也順道告知活動現場的民眾待會會有活動



發表會的時間一到

主持人透過麥克風告訴大家即將開始請大家踴躍參與

但觀眾席的第一排有兩位民眾除了大喇喇地看著與作者無關緊要的書也就罷了

其中一位作者正前方的還背對著作者直到作者就定位了仍無動於衷

直到書店人員上前勸導他仍是泰然自若的自顧自

我不知道那位民眾的身分定位為何

也姑且不論他可能擁有的社會地位與教育程度

但我看見的就是自私的不尊重他人



這樣的狀況最後是改變了

但卻是因為作家親自玩笑式的委婉的開了口

這個民眾才與後排的專程來看這位作者的聽眾換了座位



眼前的這個故事

也讓我反思自己是否有過類似不尊重他人的行為

台灣人看似已經存在已開發國家

但其實許多文化教育生活基本態度教育

都還有待加強



故事三、救護車的無比順暢



這個故事是我在國外的親身體驗

去年在美國待了三個月時間不算長

但每天開著車子上下班卻也見識到所謂的美國文化



記得那一天是下班的時間

微微的聽見有救護車的聲音傳來

但感覺還在很遠很遠的地方

可是從這聲音開始所有的汽車

便很整齊迅速的各自往左右退開

馬路上不一會就出現了一條很寬敞的車道

原有的汽車車速幾乎通通減慢以避免因為距離近又車速快的擦撞

就這樣直到那呼嘯而過的救護車通過為止



今天又出現了因為有汽車擋道造成救護車上病患死亡的新聞

當然也許其中有許多細節是我們所不知道的

畢竟新聞的報導常常是片面之詞而使民眾有所誤導

其後隨之而來的網友撻伐臉書批鬥聲浪所造成的民粹更是危險

有鑑於此我對這些新聞事件就不多加討論了



換言之

美國民眾讓我見識到的禮讓

實在很令我印象深刻

但這並不代表

台灣民眾沒有這樣的美德

許多時候我在馬路上聽見救護車聲響

駕駛汽機車的各位也都是一邊探頭看來車何在一邊挪動位置只為讓道的



希望台灣類似的悲劇未來可以更少更少

甚至銷聲匿跡





身為台灣一份子的你我

請一起加油


2012年6月10日 星期日

2012.06.11 醫療體系大崩解

護理人員的花花班、阿飄班在衛生署祭出十大改革之後,

顯然不是根本沒用就是成效不彰。

醫師人力六大皆空問題,在最近又頻傳的醫糾事件之後,

我想對在第一線的醫事人員來說,又是一大打擊。



醫院財團的「資源分配」問題,

卻是政府沒能去介入,或者是沒膽去介入的,

醫院分配所造成的護理人員工作過勞,

醫院管理者,有認知到嗎?

我不知道,但截至目前為止是看不出來~



每一個社會議題當中,

都存在著多種的利益關係人,

有許多的權力鬥爭與角力,

商業中存在,

再加上政治權力的介入,

就更加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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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醫院的營運狀況,

必須為了得到健保特約而全副武裝,

得到健保特約、健保給付後,

又為了要讓醫院更上一層樓,

開始將各種金錢收入努力化做軍備競賽的費用,

除了醫師這主要人力不可隨意刪減之外,

最容易節省人力成本的,即是護理人員!

(這也是為什麼會出現花花班跟阿飄班的原因啦!!)



衛生署近幾年提出的提升住院品質方案,

美其名是說為了獎勵護理人員,

但其實在前三年中,

護理人員可能有八成都不知道有這回事,

這就要請問我們的衛生署,

請教我們的醫院經營者了,

你們究竟把這筆錢流到哪裏去了呢?

(OS:把錢吐出來吧~~!)



近來發起的《台灣護理產業工會》,

看起來是比既有的護理師公會更能為護理人員爭取該有的權利,

看著他們一階段一階段的努力,

總是在心裡為護理人員們打氣、加油,

終於有人、有團體願意集合護理人員們一起發聲了!

常聽醫護相關人員說護理體系總是「女人為難女人」,

護理界之外的人也很難插手介入,

希望這個工會,能夠破除護理界一直以來的壞習慣,

帶領所有護理人員團結的爭取護理師的所有權益!

FIGHTING!





至於,內、外、婦、兒、急、麻醉等六科的醫師問題,

我想,醫療糾紛必定是其中很大的一個因素,

衛生署對於醫療糾紛刑責合理化以及相對應的病人權益保護,

除了盡快提出配套修法之外,

也應該對於民眾給予適當的衛生教育,

甚至是基礎醫療處置教育。



台灣民眾不太有基本的醫療處置常識,

小感冒頭痛跑急診、發燒跑急診、拉肚子跑急診...

然而,在“一般情況”之下,是可以在診所處理低~

而對於民眾在就醫這件事的態度也應該給予教育,

因為民眾的態度,往往是會影響醫師做的判斷,

否則,何來無數的防禦性醫療,及其所造成的無謂健保支出!

唯有藉由全民教育,

也才可以避免那些“傲慢的家屬拿著攝影機側錄連帶半恐嚇正在治療的醫護人員”事件,

試問一般民眾,如果今天你是那位正努力施救、治療的醫護人員,

受到不尊重甚至恐嚇的對待,你心裡做何感想?



再者,醫療糾紛鑑定與審議的相關人員,

都應該要透明,並且接受作證與詢問,

否則近似黑箱的過程實在難以取信民眾。



醫師的專業強度涉及人命,

因此動輒百萬甚至千萬的求償經常聽聞,

但根據醫改會的統計,

民眾會訴諸法律的最重要目的,

是為了釐清真相!想知道到底怎麼回事!

但往往醫院在發生醫療糾紛的當下,

不是下了封口令,就是不願交付病人完整病歷,

在這樣的處置之下,又怎麼能要病人服氣的將糾紛質疑吞下去。



當然,這裡的討論不包含那些真的有疏失,

但不停地想要逃避責任的糟糕醫事人員。

像是紗布遺留在肚子裡的,產婦都快生完了醫生才出現的,

檢查器具還放在病人身體裡就去忙自己事情的,

或是自恃著擁有高度專業權威就眼睛長到頭上自以為是的等,

很多狀況下會引起糾紛,醫師的態度本身亦存在嚴重瑕疵,

醫師即便擁有專業性,也應當給予病人不了解的尊重與詳細說明,

不是幾十年前那種"你不懂,不用問那麼多啦,聽我的就對了"的時代了,

這些樣貌的醫者,也需要修正與改進!





醫界經常說的「以刑逼民」,

很多時候是因為病人無法自行舉證(醫院不願提供完整資料),

才會採取刑事訴訟,

由此可見,醫院的態度相當重要。



醫院經營者,

無論是對待護理人員,

或是醫療糾紛求救無門的家屬,

請將心比心,用心處理、改善。





台灣的醫療體系崩壞,

如果健保真的影響那麼大,

如果民眾態度影響也很大,

我想醫院經營者在其中的影響,

相信是舉足輕重且難辭其咎!

2012年5月21日 星期一

2012.05.21 急診室困境

台灣健保制度的實施,讓全民的醫療可近性、可及性提升了許多許多。

然而,急診室卻也在這樣的現況之下,面臨了多重的問題。

以下將逐一討論:



問題一:民眾態度大有問題



這點與護理師的問題類似,我想是整體醫療都有這個現象。

民眾在繳納了健保費之後,經常有"付錢的是老大"的心態,

不然就是"我既然繳了錢,就應該得到『應有』的服務"的心態,

但...全民健康保險並非醫療吃到飽制度,

醫療院所以及其中的醫事人員也並非服務生,

他們付出的、提供的是醫療的各種專業,

因此民眾都應該給予基本對人的尊重,給予對於專業的尊重!



經常有陪同就醫的家屬,不耐醫師不先來處理自己家人的不舒服,

而在急診室中對著醫護人員咆嘯、口出惡言,或是給予精神壓力。

當然,以言語的方式是最常見的,其他像是動手打人、到醫院堵人的更是不在話下。



醫護人員的精神壓力、人身安全在這樣被受威脅之下,誰還願意留在急診?!



衛生署在病人對待醫護人員的態度上,實在是該著墨些了,

貼張急診室防暴力海報,截至目前為止,效益不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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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民眾不懂急診室檢傷分類



急診的檢傷分類中有五級,根據急診醫師的說法,

最危急生命的是第一與第二級!



是的,健保局的網站公告了五級急診室檢傷分類,

但一般民眾有多少人知道這個分類呢?

再者,又有多少民眾能夠由這樣的分類了解醫護人員的處理順序呢?

我想,這是衛生署應該去弄清楚的!



急診室經常有家屬對醫護人員抱怨說"怎麼那麼慢還不來看"

但,老實說,如果你的家人此刻已經危及生命,

醫護人員不用等你說都已經馬上來處理了!

還會讓病人等候,就是因為『沒那麼急』!



衛生署對此,應該進行全民的衛教宣導,

否則因為手肘擦傷來急診的,要求醫生放下肝臟破裂的病人先處理他,

這樣對嗎?請大家好好想想。

然而,小小問題也進急診室的病患,這就是下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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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三:反正急診都可以處理,大問題小問題,只要到急診就會沒問題?



台灣的急診醫療收費相較於國際各國,是非常非常非常...便宜的。

民眾也許會說"我已經繳了健保費,怎麼可以再收這麼多的部分負擔",

但卻忘了思考,急診室的最主要用途,是救命、是救急,不是24小時小診所。



檢傷分類的了解後,衛生署應該要教導民眾對於基本身體不適的處理,

簡單的小外傷不見得要到急診室、因為小感冒的發燒頭痛也不見得要到急診室,

很多問題,應該先從基層診所看起,而非直接跑到醫學中心急診室報到。



急診室病人多、病菌多,相對衍生就是『危險多』,

只是病人往往沒感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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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四:商業醫療保單,急診室滿六小時給予給付



曾聽聞有某病人一個月掛了三次急診,

病因是頭痛,但這病人進了醫院便不停的看著手表,

醫師每回都把該做的檢查做了,但總查不出原因,

然而,最特別的事情發生了,當病人在急診室呆滿六個鐘頭後,

頭痛立即不藥而癒,醫師開立處方證明後便回家休息去。



上述這位某病人,究竟是假頭痛為了詐領保險金呢?

還是一開始真的頭痛,但後來為了要cover部分負擔,

只好硬是要留到六個鐘頭才願意離開醫院呢?

這點就不得而知了,因為病痛是主觀的,

並非醫師說你沒事了可以回家,病人就得一定要回家。



以下,我們以『人性本善』的角度,不討論第一個詐領保險金的可能,

僅以第二點為病人出發角度做討論。



商業保險的急診給付,近年來多是在急診室待滿六個鐘頭後即可領取給付。

這樣的規定之下,許多病人在六個小時未滿之前總是不願離開醫院,

因為他們商業保險給付可以cover急診的部分負擔。

然而,急診室的目的在於救急與救命,真正緊急的病人,

六個小時早就送進病房或是手術室了,根本不會還留在急診室紛亂的環境中。

換言之,你還一直被放在急診室,就是沒那麼急!



在許多國家中,會痛不會死的病人,在急診室通常都得等待,

因為醫護人員得先處理"不處理會馬上危及生命"的病人。

各位小老百姓們,這才是急診的用意,請大家切記!



well...要來討論保險公司的主管機關---『金管會』了。



金管會對我說,醫生沒辦法把關好第一線,是醫生的問題。

他們說,

1. 醫生覺得病人可以回家,病人不回家,就應該加註在診斷證明上!

(OS:國人識字率差不多接近100%,醫生這樣寫你覺得病人會OK嗎?

不是回來盧你,就是用其他方式施壓吧!)

2. 醫生沒做好第一線把關工作,保險公司是受害者!

(OS:保險公司有給醫生什麼好處嗎?憑什麼因為醫師專業就必須為你把關,

今天你核准販售的保單給付標準等同於變相誘導民眾使用急診醫療,

再加上現在醫療糾紛眾多,甚至可以說這樣的保單增加了更多的防衛性醫療支出,

難道商業保險可以cover這部分的醫療支出嗎?

金管實在該好好檢討,討論停賣或是修改現行販售的醫療保單給付標準!)

3. 現在越來越多這樣的保單就是因為市場需求越來越大,

不該為了小部分在急診不願離開的小眾而剝奪大眾的需求!

(OS:六個小時的界定在急診給付裡就很奇怪了,

真要界定應該是以病人的嚴重程度或是需求程度來給付,

況且可以拖到六個小時的,多數根本不需要到急診,

這樣的保單,只是便宜行事,吸引不懂的民眾罷了!)







除了上述的問題,急診室的醫療糾紛問題也不少,

這就牽涉到內、外、婦、兒、急診、麻醉這六大皆空的問題了,

改天再一併討論醫療糾紛。





最後,衛生署應當對於急診室的各項問題著手處理,

並且對於護理人力問題徹底解決,

護理人力導致病床的不足,更進一步導致急診的過度壅塞,

都是環環相扣的!



希望衛生署加強對民眾的宣導,

全民的教育很多時候比起對醫護人員說教更重要,

衛生署,請加油吧!

希望未來我們可以不要再出現---

「小病跑急診,醫師難分身,病人不耐等,吼著打醫生」!



而讓我覺得很傲慢的金管會,

請你們也好好檢討商業醫療保單,

說不定你們停售或修改給付標準後,

保險公司的急診給付以及健保的急診醫療給付,

都會得到更漂亮的數據,都會節省更多不必要的醫療浪費。





現在病人或家屬都比醫護人員還兇,

醫護人員生命安全都要小心了,

還得幫你們的保單給付把關...

實在是很令人無言阿!

2012年3月29日 星期四

2012.03.29 民眾眼見未必是真相

禮拜四的委員會原本排了台中地方考察,

但因故於是變更議程為「食管法修法」討論。



執政黨吃了秤砣鐵了心的要在520總統就職大典前清空美牛戰場,

在野三黨也團結起來認定行政院版本的食管法修法草案必須一併審理,

於是,就各自出招了。



想打這篇網誌的原因很簡單,

一般百姓看到的新聞往往很片面,

要嘛只聽到在野黨的聲音,

要嘛只聽到執政黨的聲音,

要嘛各聽一點覺得莫名其妙。



小老百姓不會理解~

為什麼在野黨要用這種看似令會議空轉的方式操作,

為什麼執政黨老是說在野黨拖延會議浪費納稅人的錢...等。



如果,

你在現場,

如果,

你親眼看見執政黨的作為,

如果,

你親身遭受了執政黨的鴨霸,

才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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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我就直接打出政黨名稱啦!



國民黨一直以來都是席次較多的大黨,

簡而言之,只要使用「投票表決」方式處理,

沒什麼不會達成的目標。



目前在野三黨席次分別是:

民進黨40席,台聯黨與親民黨各3席。

不分區2席。

SO國民黨就是65席啦!



今天的委員會將審食品衛生管理法,

提案版本不含未送進的行政院版共17個,

但,為什麼在野黨堅持要看到行政院版呢?



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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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今天委員會審完,

不管最後有多少條文有共識,

或是保留部分無共識條文,

一併通通送進朝野協商。

(又稱為「新聞冷凍期」,

這段時間是怎麼做怎麼吵怎麼不管他,

都不見得有消息傳出的黑箱期。)

所謂朝野協商除了字面上的協商之外,

他還有著時間的壓力,

最多一個月內要有結論,

否則就直接送院會逕付二讀,

而屆時沒有共識的部分就投票表決了。



而協商過程當中,

是可以推翻委員會條文審查結論的,

所以,

簡單來說,

今天就算食管法修正把某些條文審完了、確定了,

到時候朝野協商的時候也可以直接用行政院版本定案送院會二讀,

管你之前哪一條已經有結論了,

反正通通可以不管你,

我就是要用某個版就對了。



也許有人會問,

那黨團協商難道在野黨不能提出異議嗎?

當然可以,

但吵到最後如果沒共識,

就會壓到一個月的期限到,

直接送院會了。



送院會會怎麼樣嗎?

很簡單,

就是投票表決了!



因此,

在野黨堅持要看到行政院版本,

才能在委員會中逐條審議條文,

才能針對行政院版不足的地方提出補足,

才能針對行政院版不佳的地方提出修正,

並不是不審,

更不是要刻意拖延議程,

只是要「確實的為人民健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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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委員、衛環委員會蔡錦隆召集委員,

竟然在不願先協商再開會的狀態下,

下午四點多手持無線麥克風,

直接從會議室後門進入,

在離後門不遠處宣布「本案無共識,送朝野協商」,

現場的大家一下子根本沒反應過來,

反應過來的時候他已經要出去搭電梯了。

事後在野黨女立委們很快速的將他攔下,

並請回委員會會場中,

但...身為會議主席的蔡召委…

這處理方式跟總統大人晚上發新聞稿告訴大家有條件開放美牛,

手法真是如出一轍阿...





好啦!

到這裡,

也許民眾會說,

為什麼民進黨不採用理性的開會方式,

來爭取這樣處理的方式?

也許會問,

要是你們理性開會,

蔡錦隆委員也不用這樣採取極端手段了。

但因為,

開會當中可以直接用投票表決的方式,

來決定是否達不到共識直接送朝野協商。

「投票」,就又回到老問題了,

依然又是一黨獨大~

在野黨根本沒機會用民眾所認為的理性方式達到目的。





也因為如此很多新聞媒體當中我們可以看到,

在野黨佔領發言台、主席台,

甚至是打架之類的說法。



民眾看不見的是,

國家政策一黨獨大的無形霸凌,

如果通通一黨說了算,

我想,

這應該不叫民主。



請大家看完新聞的時候,

多想一點,

別急著下定論,

別急著罵在野黨暴力或是丟臉。

多看些平衡報導吧!



很多時候,

真相,



往往被遮掩了。

2012年3月21日 星期三

2012.03.21 開放瘦肉精的代價究竟何在?

關於瘦肉精的議題,

從沒有預設時間表到馬總統突襲全民,

從豬農暫緩抗議到北上強烈表達訴求,

至今也將近兩個月了。



起初。

許多專家學者紛紛提出對於開放贊成和反對的意見,

像是一開始未被邀請的林杰樑醫師,

像是不滿專家會議無法公開透明憤而離席的周晉澄院長,

以及其他諸如詹東榮、賴秀穗等等。

這樣以"科學"的方式來評估民眾是不是合適食用含瘦肉精牛肉的問題,

似乎是比較站在「食品安全」的立場。



但在3月5日晚上,

行政院以新聞稿的方式宣布有條件開放,

請大家記得,是「新聞稿」喔!連記者會都沒有!

然後呢?這件事情上就幾乎沒看見馬總統在說話了。

責任分工,所以通通都是農委會跟衛生署的事情嗎?

請問總統,您神隱了嗎?



宣布開放之後,

聲明中提出了十六字箴言,

「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

請問我們的三管五卡管著卡著到進口肉品早就有瘦肉精了,

這十六字箴言的執行實在是說得好聽阿…

第一線的工作人員現在查緝的狀況已經是焦頭爛額了,

執政上位者你們真的清楚自己在說什麼嗎?





我國究竟要不要開放「瘦肉精」美牛?

這樣的問題也許根本就不存在!

也許我們從頭到尾的問題就是,

我們要開放「殘留容許標準」多少的美牛!

一開始官員們說瘦肉精問題無關TIFA(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

現在卻是說TIFA跟開放"絕對"有關係。



到底開不開放瘦肉精吵到現在很多民眾也都無感了,

但絕大多數民眾的疑問是,

到底我們的政府跟美國說好了什麼條件?

到底我們的政府遭受了什麼樣的壓力?

為什麼會讓我們的政府朝令夕改,

一下說沒時間預設,一下又暗夜開放。



難道民眾只是愚民沒辦法理解政府與執政者的壓力嗎?

說清楚,相信民眾會同理的。

這件事不針對馬總統,

任何執政者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

我都會發出相同的質疑與撻伐。

韓國政府、日本政府跟民眾說得很清楚,

他們就是換貿易。

那我們呢?



開放瘦肉精美牛的代價,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