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立法院國會圖書館中「立法院法律提案審議進度系統」所顯示:
9月23日為大體詢答,最後在有立委提出應先針對新法案召開公聽會的要求下,於10月7日上午召開公聽會。公聽會中有專家學者提出對於該法的一些質疑,但下午的審查仍然在並未逐條討論的狀態下,直接保留朝野協商送出了委員會。
10月7日審議《病人自主權利法》逐條討論時的會議紀錄如下:
這份紀錄可以看得出來,是逐字稿。但是,一個全新的法案,卻只有...
『第XX條有無異議?』
『有,保留』
『無異議,通過』
這樣,沒問題嗎?
針對提案委員在第八會期,也就是選舉會期,才提出一個重大民生法案,也有其他委員提出不同的聲音(蘇清泉:選舉會期不適合審查),但當然,挨罵了。
然而,不管選舉不選舉,既然是重大民生法案,為什麼不早說、早些拿出來,以便有更加充裕的時間討論呢?這依然是我們的疑問。
(早說嘛,為什麼不早說呢?)
現在,這個法呢?去哪裡了?
出委員會後,《病人自主權利法》馬不停蹄地密集協商討論著。
但是,身為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的衛生福利部至今毫無官方立場,而且委託研究「探討病人自主權國際趨勢與我國立法可行性之研究計畫」要到12月15日才結案。
至於,到底會怎麼演變?
會在立法院第八屆第八會期的尾聲,三讀通過立法嗎?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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